
南乐检察赴大名检察举行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为建立健全大运河以及周边文化、文物、古迹保护的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职责,保障国家大运河安全、堤防安全,5月30日上午,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在大名县检察院举行“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约仪式。
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大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艳涛,南乐、大名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干警,两县河务局、水利局、文旅局、环保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会签并宣读了《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大名河务局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南乐河务局 关于“大运河”流域治理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大运河”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大运河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联手协作保护大运河生态环境。二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聚焦大运河领域内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突出问题,以水旱灾害防御方面、水资源管理方面、河道河滩管理方面、水土保持方面等为重点领域,加大协作力度,提升河道流域保护治理水平。三要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双方区域的违法事件及其特点,对跨区域涉及双方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着力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
大名县院检察长李艳涛表示,《意见》的签署,是落实最高检深化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的创新探索。今天的签约正是检察协作回应运河无界、保护有责的时代命题,协议的签署是崭新的未来,我们将推动两地在河流水系、共治文化内涵挖掘、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创新篇章。
南乐县院检察长江艳伟表示,大运河作为中国古代交通的大动脉,不仅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田。本次联合会签是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共同推动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加强两院各项工作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携手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协作机制的深入实施。
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好大名段、南乐段河道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大运河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
今后,南乐、大名两地将持续深入交流,进一步强化检察协作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业务交流、信息交流与共享,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益诉讼新模式,共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大运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让大运河焕发更加美丽的光彩!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