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全文公布!郑州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中牟新区加快发展

访客 2025-06-05 11:32:03 24502
全文公布!郑州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中牟新区加快发展摘要: 6月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若干先行政策措施》,共涉及18条举措。具体包括:将新区规划纳...

6月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若干先行政策措施》,共涉及18条举措。

全文公布!郑州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中牟新区加快发展

具体包括:

将新区规划纳入郑州市规划体系统一管理,重点将新区建设纳入全市轨道交通、枢纽体系、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专项规划。

支持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G310改扩建、科学大道、金龙路、平安大道等重点骨干交通项目建设,推动低运量轨道交通T1线项目实施,支持新区内更多地铁线路、站点纳入郑州地铁四期规划

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新区全资或合资设立AAA级国有平台公司,按照“管委会+公司”的运作模式,不断完善新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运营等领域的运营体系。

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新区开发建设,期限暂定3年。

鼓励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与新区合作参股设立子基金,其中市级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支持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在新区注册,引导各类基金所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在新区布局。

鼓励金融机构在新区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支持新区金融机构提升管理权限。

支持银行或信托公司在新区发行面向保险资金的专项理财产品和信托投资产品。

支持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新区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投资计划等产品。

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

若干先行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郑开同城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两高四着力”的重大要求,加快推进河南中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指导新区编制《河南中牟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充分衔接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将新区规划纳入郑州市规划体系统一管理,重点将新区建设纳入全市轨道交通、枢纽体系、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依法依规下放、委托或授权新区行使部分市级开发建设和经济管理权限。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

三、支持新区与中原科技城协同发展,引导中原科技城科研成果在新区中试、转化,支持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新区创新平台建设,统筹市级创新专项资金向新区倾斜,支持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在新区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四、对新区布局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支持新区规划建设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食品、新型储能、氢能、低空经济(无人机)等专业园区。支持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在新区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向新区项目倾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支持新区开展文旅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重大文旅文创、酒店民宿、会议会展等项目优先在新区布局。支持新区在文旅金融等方面探索创新,鼓励开展景区经营权质押贷、文创版权评估贷等多种贷款形式。支持新区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品牌。支持新区承办高能级展会、论坛、赛事、学术交流等活动,提升新区知名度。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

七、支持新区开展区域节能审查。对新区在使用征收年度林地定额方面给予倾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

八、在低运量轨道交通、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商品房以旧换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资金申报等领域,支持新区享受郑州市中心城区政策。稳步推进新区产业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各类政策,参照享受郑州市中心城区各类财政奖励和扶持政策;社会保障、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等参照执行郑州市中心城区待遇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支持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G310改扩建、科学大道、金龙路、平安大道等重点骨干交通项目建设,推动低运量轨道交通T1线项目实施,支持新区内更多地铁线路、站点纳入郑州地铁四期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十、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新区全资或合资设立AAA级国有平台公司,按照“管委会+公司”的运作模式,不断完善新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运营等领域的运营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十一、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新区开发建设,期限暂定3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二、鼓励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与新区合作参股设立子基金,其中市级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支持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在新区注册,引导各类基金所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在新区布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

十三、鼓励金融机构在新区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支持新区金融机构提升管理权限。支持银行或信托公司在新区发行面向保险资金的专项理财产品和信托投资产品。支持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新区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投资计划等产品。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十四、支持新区落实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政策,经备案后享受相应人才待遇。选定有条件的市属高校作为文旅文创、汽车及零配件、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基地,鼓励相关院校与新区企业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五、将新区作为干部锻炼和培养的重要载体平台,开展符合政策规定的干部交流,支持市直机关、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干部人才在新区挂职锻炼。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十六、加大市属三甲医院、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文化体育等优质社会事业项目向新区布局、拓展及合作力度。将新区公交客运、出租车及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逐步纳入市级统一规划管理,支持新区在医保、教育等方面逐步参照执行郑州市中心城区居民待遇标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

十七、支持新区与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以及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尉氏县等周边地区联动发展,支持新区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结对共建。

责任单位: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十八、在郑开同城化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示范区建设专项小组,研究推进新区支持政策、规划编制实施、重大项目推进等事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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