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我市今年拟选树20名左右“大连工匠”

访客 2025-06-07 18:43:54 85808
我市今年拟选树20名左右“大连工匠”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关于“大连工匠”选树活动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9〕14号)、《印发〈关于我市人才政策落实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1〕26号)精神,深入实施“大连工匠”培养工程,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市人社局就2025年“大连工匠”选树工作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2025年,在全市企业技能人才中选树20名左右“大连工匠”。
参选要求包括:
(一)选树范围
推荐申报“大连工匠”的高技能人才,须在我市企业一线生产、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性工作,在我市社保缴费累计满五年(以在我市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
(二)参选条件
各单位要按照下列选树条件,推荐“大连工匠”候选人员:
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在工人队伍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响应组织号召,服从组织分配。
3.诚信友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4.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一线岗位实践经验、精湛技术、过硬本领,了解和掌握本职业(工种)的国际先进操作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专长在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或对应全国一流水平。
5.勇于带头攻坚克难,具有带领团队解决生产操作一线疑难杂症、解决实际问题的经历;热心参加和积极承担为技能人才、身边职工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的传技带徒培养任务,体现出领军作用。
6.承担企业科研生产的关键任务,在工艺技术攻关、核心技术改造、自主发明创造或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中取得显著成果,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造的产品能够体现中国制造的质量品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降低能源消耗、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
■相关提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大连工匠”选树:
①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失信记录的;
②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有重大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不适合推荐选树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树的“大连工匠”奖励待遇参照《关于“大连工匠”选树活动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9〕14号)执行。

我市今年拟选树20名左右“大连工匠”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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