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穿黑丝爬进地铁车厢吓跑乘客,有啥后果?

近日,
杭州地铁9号线客运中心站
一男子身穿黑丝上衣和黑斗篷,
行为诡异爬进地铁车厢。
据了解,
该男子上车前曾与拍摄者互动,
在其爬进地铁车厢后,
有乘客惊叫跑开。
事后有人发现,
该男子发布相关视频
疑为“起号”炒作。
爬进地铁车厢吓跑乘客,
有何法律后果?
公共场所拍摄短视频边界在哪?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律师的专业解读!
该男子穿着怪异服饰、四肢爬行进入车厢,引发乘客惊叫、逃离,导致地铁正常运营秩序受干扰,同时其还具有博眼球、吸引流量目的,该男子行为涉嫌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如果其行为造成列车延误、乘客受伤或引发群体性恐慌,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会面临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如果有乘客因恐慌摔倒受伤或造成其他人身损害,该男子可能还面临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现实中,如果行为人为吸引关注,在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其行为导致公共车辆紧急制动、脱轨或其他重大事故,还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除以上法律风险,在公共场所拍摄短视频时还需注意不要侵犯他人隐私。因为在公共场所拍摄时很容易拍摄到身边的路人,如果拍摄者未经他人同意公开其清晰影像,且用于营利,可能会侵犯他人肖像权或隐私权,从而面临侵权赔偿。公共场所拍摄短视频的边界在于,拍摄行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如侵犯他人权利、扰乱公共秩序、传播违法内容等。拍摄时应限于个人记录、新闻报道等正当用途,避免用于广告、营销或丑化他人;尽量避免聚焦他人面部、车牌等可识别特征,或对可能暴露他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模糊处理;遵守公共场所的拍摄规定、现场标识或工作人员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