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轻信“用了永不近视”,哺光仪致12岁女孩右眼永久损伤

大象新闻记者 汤磊 王韶卿 孙玥
“闭眼后持续有黑绿色亮点,只要清醒着,这些光斑就存在。” 山东青岛的郭女士至今忘不了女儿这句话。去年6月,她花费2.18万元在维仕视力服务店(简称“维仕视保店”)租赁了一台号称“孩子照了就永远不会近视”的艾尔兴哺光仪。没想到五个月后,12岁的女儿被诊断为“双眼屈光不正、右眼黄斑病变”。
“永不近视”的承诺
6月27日,郭女士告诉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去年5月经熟人介绍,自己来到青岛市市南区金田路3号一家新开业的视力服务店,老板张某宣称店里销售的艾尔兴哺光仪“是我国近视控制率最好的设备,控制率超96%且安全无副作用”,甚至承诺“用了就永远不会近视”。
在商家要求下,郭女士先带孩子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简称“青岛眼科医院”)完成相关检查。显示女儿双眼视力1.0,眼底完全正常。维仕视保店将报告传给苏州艾尔兴总公司“审核通过”后,2024年6月10日,郭女士签下艾尔兴哺光仪(型号:RS-200-2A)5年的租赁合同,支付了2.18万元。
郭女士回忆:“老板只教了使用方法,说一天照两次很安全,从未提过任何风险。”
不可逆的视力损伤 4家医院诊断“双眼屈光不正,右眼黄斑病变”
2024年10月学校体检视力时,女儿反映“视物模糊看不清字母表,中心有遮挡”,郭女士说“当时女儿的视力就开始下降了,但孩子说‘光斑不是很明显’。”
张某却称这是“秋冬季光照不足”,要求“加大力度,一天两次必须保证做够次数”。随后,郭女士的女儿反映“眼睛光斑闪动,视物模糊变形”。
12月,郭女士带女儿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检查,OCT显示“右眼黄斑中心凹处可见椭圆体带连续性中断”,医生建议“停用哺光仪治疗”。
其后数月,郭女士又带女儿辗转到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检查,结论一致:双眼屈光不正,右眼黄斑病变。其中青岛眼科医院诊疗意见注明:右眼黄斑部改变不排除与哺光仪照射有关。
“医生说损伤不可逆,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了。”郭女士声音颤抖地说。
“无资质”门店火速注销 维权遭多部门“踢皮球”
2025年4月,郭女士以“违法经营医疗器械造成严重事故”向八大湖派出所报警,在了解情况后,民警建议她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2025年6月16日,郭女士通过12345分别向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查了注册信息后发现,店门口悬挂的叫‘维仕视力服务’,在工商注册的叫‘维视视力咨询服务中心’,并没有医疗器械的经营销售资质。”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举报后发现商家于6月18日注销了个体工商户,“门店也拆除了门头闭店,八大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我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至此,郭女士就再也联系不上张某。
6月24日,郭女士再次向商家所在地八大湖派出所报案,“民警依然没有受理,说如果立案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他们发协查函。”郭女士说。
6月30日,记者致电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铺注销业务是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我们没有监管(权力)的。”
对于郭女士反映的维仕视保店违法经营医疗器械的问题,以及需要市监部门配合公安立案的诉求,工作人员称“将反馈给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等落实清楚了再回复”。
郭女士也多次向市南区卫健部门反映,6月30日,郭女士再次拨打市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科电话,工作人员称“我们抽时间过去落实一下,再给你答复。”
厂家先垫付 后拒认4家三甲医院诊断结果
据了解,2023年4月,《中国消费者报》曾报道湖南12岁女孩使用艾尔兴近视弱视综合治疗仪治疗近视眼,造成视网膜黄斑光损伤,将哺光仪的安全性争议带入大众视野。
“2024年出现问题后,我第一时间联系维仕视保店,老板张某联系了苏州艾尔兴公司,医务部工作人员吕先生要求我出具2家三甲医院的诊断结果,如果都是黄斑病变,就认可是哺光仪造成的并负责。”在郭女士带女儿检查期间,艾尔兴公司分多次支付了检查、交通、住宿、营养费等共计13000余元。
但郭女士拿到4家三甲医院黄斑病变的诊断后,艾尔兴公司却不认了。
6月30日,记者联系到苏州艾尔兴公司吕先生。“从我们的经验来看,(郭女士女儿的病情)不像是我们产品导致的问题。因为我的仪器是双眼使用,而她是单眼出了问题。”吕先生告诉记者,在判定责任之前,公司可以垫付诊断费用,“我们计划安排她带女儿去广州、上海找顶级的眼底学专家来诊断,如果是我们仪器造成的我们肯定要负责。”
但是,郭女士对于公司给出的方案并不认同,“艾尔兴反复要求孩子再去做检查,女儿心里已经产生了抵触情绪。检查的仪器都是强烈的闪光,每多去一次对女儿身心都是一次伤害。”
眼科专家认为“完全康复的可能性不大” 律师称“门店涉及非法行医”
就郭女士女儿的病情,记者咨询了郑州市眼科医院视光中心副主任王丽纯医生,“从她的病历诊断来看挺严重的,眼底已经出问题了,OCT检查发现椭圆体带也有问题了,正常来说这个年纪的孩子不应该有这个问题的。从病历上看她这个完全康复的可能性不是特别大。”
王丽纯医生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哺光仪不推荐使用。除非在其他所有防控手段都不起作用,也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在正规的医院或机构使用。毕竟哺光仪属于一种激光,长期使用照射眼底就可能会导致损伤。”
关于维仕视保店的责任问题,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梁兴陆律师认为,第一,哺光仪属于医疗器械,门店就应当有相关的经营资质,还要有相应的执业医师去指导使用,如果没有就属于非法行医。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类似于“有效”“保证安全”都属于违法宣传。郭女士可以起诉门店,要求对方返还合同款,并提出相应赔偿。同时,梁兴陆律师认为,厂商如果将医疗器械出售或者出租给没有资质的门店,那么厂商也要共同承担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就郭女士请求协助派出所立案的诉求给出回复。
大象新闻·大象帮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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